我院关于2021-2022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4 责任编辑:姚金安  作者:姚金安  来源:我院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特长,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长大发〔2017〕53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1-2022学年转专业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工作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各专业转出和转入的学生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同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以内。

2.公开公平原则。学生转专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我院根据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制定本转专业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在学院网站发布,报教务处备案。考核结果向全校公示。

3.集中办理原则。我院集中受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转出为2021年12月16日前,转入为2022年2月18日前。超过规定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二、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学生,允许以参加校内考核方式申请转专业:

1.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有不适合在原专业但仍可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的身心疾病的;

3.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的。

一年级第一学期、二年级第三学期课程考核(不含文化素质教育选修、素质拓展等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和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可优先考虑。

本次转专业主要针对2021级学生,2020级学生申请转专业原则上要降级。

三、转专业的考核办法

1.我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总支书记牵头组成,负责根据学校转专业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关专业的考核方案,方案应包含考核原则、办法、时间、地点及各专业接收人数、转专业负责人等信息。

2.我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统一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小组原则上由五人及以上专家组成,成员包括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学生辅导员等,可对转入学生的思想心理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3.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接受学生数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另行组织考试,并结合面试考核的成绩,进行加权计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四、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学生转专业的申请、考核和审批工作集中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学院于2021年12月14日在我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于2021年12月20日前统一接收学生转出原专业的申请。《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由学生在学院网站或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交转出学院。

2.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姚金安负责管理转专业工作,工作电话:84261529,办公室:宁静楼2-9。21级辅导员刘桢负责上传下达转专业过程中的相关通知要求、接受学生咨询、接收转专业《申请表》、统计汇总转专业数据、办理转专业审批手续等,工作电话:84261413,办公室:宁静楼2-6。

3.2022年1月9日(星期日)我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考核,并将《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返还学生,由学生交转入学院考核。我院将审核通过的转出学生汇总成《beat365官方网站2021-2022学年转专业学生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2),并将《一览表》的纸质档和电子档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4. 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00(地点根据人数待定)我院对申请转入学生按照考核细则,组织考核工作,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并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3月4日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以及学生填报的《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5.2022年3月7日前,教务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审议全校学生转专业申请,确定学校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定。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3月9日统一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转专业工作的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密切关注学校和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相关通知,保证《申请表》上联系电话有效,且转专业工作结束前始终保持电话通畅。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及时提交申请和参加转专业相关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专升本”、艺术类和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对于违规申请者,一旦查实,将严惩。

3.转专业学生对政策和专业发展相关有问题可以到所在学院和我院咨询。建议申请学生充分听取专业老师的意见,对自己转专业意愿作可行性论证,尽量降低转专业的盲目性和后续学习风险。

4.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学校纪委办公室的全程监督。

5.提交《申请表》时,必须附带各学期(学年)在原专业平均成绩排名证明和本人大学期间成绩单,以上均需加盖原学院公章。

6.我院转专业咨询电话:84261413;我院转专业监督电话:84261529;学校监督电话:8426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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